1.根據《關於促進黃金市場發展的若幹意見》,我國已明確禁止任何形式的“地下炒金”。參與“地下炒金”的投資者將受到相關部門的嚴厲處罰,相關信息將被錄入征信系統,影響客戶的信用。
2.銀行、黃金交易所會員單位和期貨公司可以開展黃金代理投資業務。這三家機構的相關主管部門是銀監會、人民銀行和證監會,但沒有統壹的機構對場外黃金交易進行界定和管理,容易導致管理盲區。關於‘地下炒金、炒外匯’的法律規定不明確,漏洞很多。
3.常規黃金交易主要有三種類型:
(1)是上海黃金交易所的黃金現貨延期交易(AUT+D);
(2)是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黃金期貨交易;
(三)國內銀行交易黃金實物及其他黃金產品的情況。
擴展數據:
國內黃金市場在交易品種、時間、規模、服務等方面與國際黃金市場仍有較大差距。打擊“地下炒金”難度極大。現在當務之急是加大宣傳力度,吸引投資者到正規的黃金交易渠道。
要從源頭上拒絕地下炒金,僅僅依靠相關部門的治理是遠遠不夠的。國家也有必要加大力度開放靈活的黃金交易業務,讓感興趣的投資者參與進來。這樣就不會被詐騙團夥利用高額“回報”進行欺騙和損害。
鳳凰。com-地下炒金黑洞暴露黃金交易監管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