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章沒有嚴格的程序要求,但行政查封是有嚴格程序要求的。
1.確保妳的權威有權力查封。
2、報請機關負責人批準。
3.發出扣押通知書。
4、到現場告知當事人,查封的理由和事實,並告知其享有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5.當場檢查查封的財物,開列清單,由當事人和辦案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交壹份給當事人,並當場交付查封、扣押財物通知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十五條省、直轄市、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組織由法律規定。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設立自治機關。自治機關的組織和工作,根據憲法第三章第五節、第六節規定的基本原則,由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衛生行政執法文書規範》第二十四條是用於暫時停止特定生產經營場所和物品的使用,禁止出售、轉移、損毀或者隱匿用於調查取證、保全證據或者防止進壹步危害的物品的文書。印章上應註明日期和期限,並加蓋公章。密封件的規格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