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封口的規則是什麽?

封口的規則是什麽?

貼封條是有規定的,執法中貼的封條不允許私自撕掉。如果是執法部門張貼的,具有法律效力。

只有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才有加蓋印章的權力。但是,性質不同。行政機關的印章主要是固定財產或場所的條件(相當於固定證據),而司法機關的印章是壹種權力制約。無論哪種情況,都不允許任何人撕毀封條。

行政機關加蓋印章的作用是固定調查取證的證據。看來調查取證時間有限(15天,必要時可延長15天)。證據收集完畢或者期限已到,應當啟封。司法機關的印章是權力制約,也有時間限制,但時間可以很長。

私自撕毀印章相當於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罰款、行政拘留。

擴展數據:

撕毀封條的法律依據:

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壹款第二項“影響社會管理的行為和處罰”的相關規定,處以罰款,行政拘留。

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拒絕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和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入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線、警戒區,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參考資料:

撕毀法院印章違法-寶雞日報治安管理處罰法-百度百科

  • 上一篇:新時期洮南公益性崗位文化水平對文明實踐的要求
  • 下一篇:投資公司是怎麽騙人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