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醫保藥品範圍分為兩類:A類藥品是指臨床療效肯定、價格低廉的藥品;乙類藥品是指臨床選用的,療效肯定,價格相對較高,有壹定適應癥的藥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