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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侵權的民事訴訟

法律解析:(1)當事人基本信息,公民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職務、住址、聯系方式,法人應當寫明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委托代理人姓名、職務、住址,律師應當註明所在律師事務所。(二)有具體明確的主張;(三)有起訴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5)當事人簽名蓋章及簽字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停止侵權行為;

(2)排除障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返工和更換;

(7)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壹)賠禮道歉。

法律對懲罰性賠償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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