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上,法治是對公民權利的保護和對政治權力的規範,是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法律是否至高無上,尤其是權力運行是否納入法律設定的軌道,是區分法治與非法治的主要標誌。實現法治,立法機關必須依法立法,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必須依法審判,執政黨必須依法執政。
擴展數據:
建設法治政府的意義;
1,有利於民主政治的實現。
法治與民主有著天然的聯系,法治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建設法治政府可以調和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沖突,從制度、機制和程序上規範、發展和保障民主,實現民主政治。
2、有利於促進法制的完善。
建設法治政府需要建立完備的法律和健全的法律體系。法律體系的完善首先是形式意義上的,即法律體系門類齊全、體系規範、內部統壹;其次,本質上是完整的,即法律制度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公平正義的價值需求。
3.有利於嚴格公正司法。
建設法治政府,要求司法人員自覺用司法理念指導司法工作,維護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樹立司法權威,發揚司法民主,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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