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司法考試,就相當於進入了法律職業的門檻。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其他法律職業對國家司法考試沒有硬性要求。
只有真正從事過這個行業的人,才能有深入的實踐和操作能力。在實際工作中,妳會真的發現,妳所學的法學理論,所讀的法律並不實用,但這些才是最重要的基礎工作。多學習壹些理論基礎,對法律的理解和運用會有很大的幫助。
報考司法考試的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學學士學位或者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高等院校非法學學士學位;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二)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三)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或者被判處無期徒刑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四)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註冊的。
3.已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已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