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的,類比是現代法律思維的基本特征,司法審判活動也是基於壹種獨特的範式推理或類型學思維。相似案件相似審判,不是強加給法官的道德要求,而是壹種不能隨意拋棄的法律義務。基於提高司法判決的可預測性和確定性、保護人民信賴利益、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權的後果,可以確認類似案件的類似審判對司法機關具有重要意義,但僅此不足以支持這是司法機關的憲法義務這壹“強命題”,需要從道義論的角度對其進行更為根本的辯護。先例要求法官不能因為要遵守的制度事實、相似情形的形式正義原則和司法判決的壹致性而放棄隨意參考以往先例案例的義務。正確認識相似案件和相似審判的司法要求的地位和性質,對於促進我國案例指導制度的健康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意義。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司法行政機關根據統壹部署,對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司法鑒定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監督檢查,並根據調查結果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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