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盜竊罪的標準是:
1,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在1000元以上的。
2.或者以破壞手段盜竊公私財物,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處八百元。
3.盜竊公私財物八百元,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的財物等。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攜帶兇器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是指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上:盜竊數額較大的,可以認定為盜竊罪,原則上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盜竊的數額、次數、手段等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處罰數額,確定基準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4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攜帶兇器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