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是公民同意或不同意他人使用其肖像的權利。具體來說,肖像權是肖像權人自由處分自己的肖像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使用其專屬肖像的權利。
判定侵犯肖像權的標準如下:
1,未經同意使用他人肖像。未經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說明侵權人不尊重他人肖像的個人利益,其行為破壞了他人肖像的人身排他性和完整性,應當受到處罰。
2.侵犯肖像權必須以營利為目的。營利是指利用某人的肖像吸引顧客、推銷商品,或者直接將肖像制作或復制成商品進行銷售。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
第壹百壹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和婚姻自主權。
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