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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款可以轉為貸款嗎?

法律分析:因為股東根據投資協議履行投資義務後,其投資財產成為公司財產;本投資協議也因義務人履行義務而消滅,協議消滅後沒有變更的可能;因此,股東投資協議不能轉化為貸款。但如果當事人將股東出資協議轉換為借款合同,則可能因虛構債權債務關系而涉嫌抽逃出資。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簽訂買賣合同作為民間借貸合同的擔保,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還款,出借人請求履行買賣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審理,並向當事人說明變更訴訟請求。當事人拒不改變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依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作出的判決生效後,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貨幣債務的,出借人可以申請拍賣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以清償債務。借款人或貸款人有權要求返還或補償拍賣所得與應償還貸款本息之間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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