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關於土地使用的規定

關於土地使用的規定

法律分析:建設項目需要用地的,應當符合國家空間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用途管制、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並嚴格執行建設用地標準,優先使用現有建設用地,提高建設用地使用效率。從事土地開發利用活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土壤汙染,確保建設用地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需要用地的,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用途管制以及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嚴格執行建設用地標準,優先使用現有建設用地,提高建設用地使用效率。

從事土地開發利用活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土壤汙染,確保建設用地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國土空間規劃、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城鄉建設和土地利用的實際情況,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控制建設用地總量,促進城鄉現有建設用地的開發利用,引導城鎮低效用地的再開發, 實施建設用地標準控制制度,開展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應用節地技術和模式。

  • 上一篇:同聲傳譯工資有多高?
  • 下一篇:補牙可以用醫療保險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