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申請人必須領取國土部門統壹發放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請登記表;
2.權屬調查土地部門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的申請,認定宅基地,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為地籍調查做準備;
3、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並公告的,公告認定該宗地符合登記條件;
4、審批公告期滿,無異議並加蓋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歸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壹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被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所有的農民,由村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歸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