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博物館的工作人員由政府管理,屬於事業單位;
2、私人不屬於事業單位,只屬於私人企業或個人財產。
公共博物館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稱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多為公益性事業單位,如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學校等。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給予獎勵:
(壹)長期服務於基層,愛崗敬業,業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和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和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博物館的責任是什麽?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部署;
2、指導和開展文物普查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做好成果的整理和挖掘工作,負責文化遺產數據庫和資料庫的建設;
3.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和展演,組織實施文化遺產日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