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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法》有哪些規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不能購買土地使用權,但可以通過出讓、劃撥、轉讓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根據法律規定,我國的土地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土地所有權。個人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私人土地使用權交易會被收回。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即國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第九條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歸農民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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