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才能將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
2.需要註意的是,轉租的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期限。
3.轉租後轉租租金大於原租金的,雙方可以約定如何分配。
4.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應當按照規定與轉租人簽訂書面轉租合同,並按照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5.轉租合同的條款不得超出原租賃合同的範圍。以上知識是邊肖對相關法律問題的研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 *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至遲應當在期滿前壹年申請續期,但根據公共* * *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除外,應當予以批準。批準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期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依照前款規定申請續期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