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法治原則
立法法治原則要求壹切立法活動必須以憲法為依據,符合憲法精神;立法活動必須有法律依據,立法主體、立法權限、立法內容和立法程序都要符合法律的規定,立法機關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範的要求行使權力、履行職責。
2.遵循民主原則。
立法應當反映廣大人民的意誌和要求,確認和保護人民的利益;要通過法律規定保障人民群眾通過各種渠道參與立法活動、表達意見;立法過程和程序要公開透明,立法過程要堅持群眾路線。
3.遵循科學原則
法律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尊重社會的客觀實際,根據客觀需要反映客觀規律的要求;要以理性的態度對待立法工作,註意總結立法現象背後的普遍關系,揭示立法的內在規律;要高度重視立法的技術和方法,提高立法質量。
科學立法的意義
法律是治國的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把握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恪守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理念。
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壹項立法都符合立法精神、反映人民意誌、得到人民支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應貫穿立法全過程。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增強法律法規的時效性、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科學立法是提高立法質量的根本途徑,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前提,也是法律本身本質的必然要求。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科學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