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法律規範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前提,是壹個國家、壹個政府和壹個法治社會的制度基礎。
基本要求包括: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對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為多方面治國理政提供基本的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堅持上下有序、內外協調。
科學規範有效運行、改廢並舉的原則,實現從粗放型立法向精細化立法轉變,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實現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使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高效的執法系統如下:
構建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核心問題。所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是指法治實施體系能夠有效確保紙面上的規範成為實際行為,立法目的如期實現。
該制度涉及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層面,關系到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國、依法行政,關系到壹個國家、壹個政府、壹個法治社會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