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本人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檔案更換備案;
2、由職工所在單位或職工個人到職工原招聘部門、市檔案館、用人單位屬地檔案館或其他有關部門查找;
3.無法填寫職工檔案要素的,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社保基礎信息記錄的信息出具證明;
4.補辦職工檔案,實行勞動保障管理權限屬地化原則,即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材料齊全、內容真實的,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出具勞動關系確認書。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壹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
(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這壹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作年限10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