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學的具體程序如下:
(1)到系裏領取或在教務網站下載休學審批表;
(2)按要求填表,找輔導員或班主任、部門領導簽署意見;
(3)去教務處找教務處主任簽署意見;
(4)將審批表交教務處學籍管理員,經校領導批準後領取離校通知,憑離校通知辦理離校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六條
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學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學生和收取的費用;對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給予警告,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招生資格壹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銷招生資格、吊銷辦學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退學的學籍還能恢復嗎?
已經退學的學生通常不會復學。分析如下:
1.只要申請退學,學籍就被取消,無法恢復;
2.學籍註銷由教務處學籍管理部門辦理,並按要求報教育部門備案和更新電子註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