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堅持普惠與優待相疊加的原則,在保障退役軍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務的基礎上,兼顧退役軍人在現役期間的貢獻和各地實際情況,對退役軍人給予優待。對參戰退役士兵的優待標準應該提高。
第五十六條公民和組織應當支持國防建設,為軍隊的軍事訓練、戰備、防衛作戰和非戰爭軍事行動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幫助。國家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公民和企業投資國防,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給予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