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貸款金額要寫清楚;
3、應該寫清楚借書的時間,包括借書的起止日期,以及借書的期限是多久;
4.具體還款日期要寫清楚。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還款,但需要給債務人時間準備;
5.寫清楚貸款的利息,寫明貸款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後支付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
6.應由借款人本人簽字蓋章或簽字蓋章。
重寫到期貸款需要註意什麽?
1.雙方基本身份信息;
2.債務的原因和時間;
3.表明該借據是後來添加的借據。
綜上所述,補充借據應當載明借款的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等重要內容,且符合以下要求才具有法律效力,借據當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合法;不違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68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80條
禁止高息放貸,借貸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