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流程:
1,去車管所查崗查車;
2.在營業廳排隊取號後,向受理窗口提交移交的檔案材料;
3.在繳費窗口繳納相關費用;
4.轉到許可證窗口獲取許可證;
5.在牌照安裝點安裝牌照。
處理所需信息:
1.機動車登記、轉移、註銷登記/轉移申請表原件(公交公司委托人簽字,私家車簽字);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機動車檔案原件;
4.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5、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復印件;
6.代理登記的,還應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原件。
7.檢驗期超過有效期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擴展數據
關於機動車登記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機動車登記轉移或者註銷後,原機動車所有人在申請新購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管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轉移登記或註銷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的;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已經處理的。
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保定市交警支隊車管所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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