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人在上海不允許買二套房,是有限制的。當事人在上海已有1套公寓,非本市戶籍者不得購買第二套房。
2.即使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證明,也不能在當地購買第二套住房(兩者是平行關系)。
3.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規定,本市暫時供應1套住房,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限於能夠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兩年在本市累計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對已在本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兩年內無法提供在本市累計1年以上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的,暫停向其出售住房。違反規定購買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妳有幫助。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