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姑蘇區姑蘇區行政服務中心;
2.高新區行政中心、獅山派出所、喬峰派出所、橫塘派出所、滸墅關經濟技術開發區派出所;
3.工業園區壹站式服務中心、唯亭派出所、婁葑派出所、斜塘派出所、陽澄湖半島派出所;
4.吳中區行政中心、南區派出所、郭巷派出所、知止派出所、胥口派出所、木瀆派出所、胡林派出所、長橋派出所、東山派出所、橫涇派出所;
5.相城區所有派出所都可以辦理;
6.度假村所有派出所都可以辦理;
7.張家港行政服務中心及各派出所;
8.常熟所有派出所都可以辦理;
9.昆山所有派出所都可以辦理;
10,吳江所有派出所都可以辦理;
11,太倉所有派出所都可以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用來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的公民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