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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條約》為什麽要改?我不太明白,天津條約沒有法律效力嗎?

因為《北京條約》在《天津條約》的基礎上增加了其他不平等條約。

1856年,英國在廣州黃埔抓獲中國“箭”號上的海盜,並派兵攻打廣州。法國以法國天主教神父馬萊在廣西西林遇害為借口,也出兵入侵。1857年,英法聯軍攻占廣州。

1858年,英法艦隊在美俄支援下攻打大沽口。大沽堡失守,英法聯軍入侵天津。清政府派出欽差大臣桂良和華莎娜分別與俄、美、英、法代表簽訂《天津條約》。同年,沙俄以武力逼迫黑龍江將軍易山簽訂《元惠條約》。

擴展數據:

《天津條約》是對中國主權的又壹次嚴重損害,它賦予了俄、美、英、法壹系列侵略特權。這為英國通過其在中國的領事人員對中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施加影響提供了條件。

英國資本主義的入侵波及華南、長江流域和東北地區,更接近出口商品的原產地和進口商品的營銷地,更有利於其向中國傾銷商品和掠奪中國的原材料,對中國的社會經濟造成極大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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