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協議離婚的,可以到壹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手續;
2.不同意離婚協議的,向被告住所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包括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需要1年;
3.外省人不能在深圳直接登記離婚,但可以在深圳法院提起訴訟。
離婚手續的法定程序:
1.雙方向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2.提交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相關證明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機關確認雙方是否自願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事項;
4.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發給離婚證;
5.壹方不同意離婚或達不成協議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6.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會綜合考慮雙方的婚姻狀況、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情況,做出判決。
綜上所述,外省戶籍的人可以在深圳申請離婚。如果同意離婚,可以去壹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如果他們不同意,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戶籍地包括他們戶籍所在地或者連續居住壹年以上的地方,但是在深圳不能直接辦理離婚登記,只能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大陸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 * *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省居民和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男女雙方應* * *到大陸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