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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信訪制度,健全聯動工作體系。

完善信訪制度,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體系。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和完善* * *建設* * *治理* * *的社會治理體系,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

要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構建人人有責、人人有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體系,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喬峰經驗”,暢通和規範人民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和權利保障渠道,完善信訪制度,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制度,完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幹預機制,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和化解綜合機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具體措施

壹是在市、縣(區)信訪部門、矛盾糾紛調處中心、鎮(街道)、村(社區)以及交通、醫療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人民調解組織實行“人民調解+仲裁+信訪”的糾紛治理模式,借助“四張網”實現基層社會的法治治理。

二是按照“三懂”(懂政治、懂政策、懂法律)和“三會”(做群眾思想工作、用政策法規處理民事糾紛、用法律法規化解矛盾糾紛)的標準,建立了壹支專兼職相結合、年齡結構合理、專業知識互補的高素質仲裁調解員隊伍。

三是搭建互聯網仲裁確認平臺。開發推出“人民調解+仲裁+信訪”互聯網仲裁確認平臺。通過這個平臺,調解員可以及時、高效、便捷地上傳相關文件。通過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可以通過網上平臺上傳到網上平臺,真正實現了生效法律文書可以通過調解組織“壹扇門”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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