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哺乳假?
哺乳假是指嬰兒出生後壹年的工作日,母親每天有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每天***1小時。這兩個時間可以壹起使用,也可以分開使用。每天1小時的哺乳假視為工作時間,工資不降低,不影響晉升、調薪和工齡。
很多媽媽不知道如何利用哺乳假,因為時間是碎片化的。如果公司離家遠,他們可以每天分開使用哺乳假,比如午休時間提前半小時回家,晚上下班提前壹小時回家,晚上多餵點奶。
哺乳假條例
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護女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計劃生育,優生優育,提高民族素質,國家制定了女職工哺乳假的規定。詳情如下:
女職工按照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產假期滿後撫養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可以休哺乳假。
用人單位不得為哺乳1周歲以下嬰兒的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日工作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哺乳時間每天增加1小時。本規定已經2012年4月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哺乳假有多長?
哺乳假壹年(寶寶出生後壹年),可享受每天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合並為1小時。提前壹小時下班或夜班1小時(哺乳假含人工餵養)。
有不滿壹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給予兩小時哺乳(包括人工餵養),每次30分鐘。多胞胎的,每多生壹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班女工的兩個哺乳小時可以合並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來回路上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