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
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建築和建築面積超過200m2的商業。
服務出口應配備消防軟管卷盤或便攜式消防軟管。
8.3.4
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層以上(遊泳除外)
2
場館外),設置在壹層、二層、三層以及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任意樓層,地上歌舞娛樂放映。
娛樂場所(遊泳場所除外)。
8.4.1
八
壹類高層公共建築;二類高層公共建築中建築面積大於50m的可燃物品倉庫。
2
2
建築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的營業廳;
除此之外,還需要滅火器和消防應急照明系統。檢查和驗收如下。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壹)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文件;
(四)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書;
(5)消防設計文件。
第二十壹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壹)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和室內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和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和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證書;
(七)依法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消防驗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