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約定違約金的,出賣人只能在違約金和定金違約金中選擇其壹作為賠償。根據《民法典》第588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壹方違約時,另壹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壹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要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588條既規定了違約金,也規定了定金。當壹方違約時,另壹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壹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要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給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