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在支付消費者實際支付的商品金額的基礎上,向消費者支付的金額為商品價款的三倍。增加的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以500元計算。
在擬定壹些銷售合同時,會考慮到貨物的質量,並約定質量不合格的具體標準;不合格商品有違約責任。因此,在後續的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合同雙方都有可能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綜上所述,如果賣方拒絕承擔違約責任,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退還貨款,也可以主張實際違約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懲罰性賠償責任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