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有選擇放棄學業的權利。培訓機構在合同中以標準條款和霸王條款的形式規定不能退費。培訓機構和學員之間可以有協議,但協議不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不管什麽原因,如果中途不想學習,就是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但也不是不能解除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民事會議紀要,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消費者可以提前與培訓機構協商退費事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除合同,要求退還合同費用。
消費者協會的責任
向消費者提供免費的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積極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和提出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建議。接到消費者投訴後,積極調查、調解投訴。
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投訴,可以提交鑒定部門進行鑒定,鑒定部門應當告知鑒定結論。支持和幫助受害消費者對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起訴訟。通過大眾傳媒揭露和批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