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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主體責任制

法律分析:網絡安全的主要責任制度是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明確將等級保護制度上升為法律,規定了網絡運營者的義務。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護義務,保護網絡不受幹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被泄露、竊取或者篡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壹條國家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護網絡不受幹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被泄露、竊取或者篡改:

壹是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絡安全負責人,落實網絡安全保護責任;

二、采取技術措施,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絡攻擊、網絡入侵等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

3.采取技術措施監控和記錄網絡運行狀態和網絡安全事件,按照規定保存相關網絡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第四,采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加密等措施;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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