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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犯罪的罪名是什麽?

法律分析:1。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罪:

2.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罪:

3、制作和傳播計算機病毒和其他破壞性計算機程序:

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刪除、修改、增加或者幹擾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致使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第二百八十六條之壹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是指網絡服務提供者經監管部門責令采取改正措施後,拒不改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行為:(1)造成大量違法信息傳播的;(二)導致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三)造成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4)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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