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網民的心理和行為問題,互聯網實名制作為壹種基於用戶實名的互聯網管理方式,可以成為保護和引導網民,保護青少年免受網絡不良因素影響的重要手段和制度。但在這種條件下,如何保證網民的監督權和言論空間,也引發了巨大的爭議。當今社會已經高速發展成為壹個“互聯網+”時代。同時,也正是因為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使得互聯網世界魚龍混雜,滋生了網絡詐騙、網絡水軍等影響互聯網健康安全的隱患。2015、2017年,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先後頒布了《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互聯網論壇社區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發表評論服務管理規定》,全面實行網上實名登記制度,明確登記用戶後臺要實名,否則不得發表評論、發布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三十壹條。
指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範圍和安全保護措施由國務院制定。首次引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概念,規定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施重點保護。作為關系到國家安全、社會利益和公民福祉的戰略資源,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重要性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