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體現了虛擬與現實的結合。虛擬表演是它以數字的形式存在於虛擬空間中。但虛擬物如果只發生在虛擬空間,就不能成為合法財產,只能定義為與現實社會有某種聯系。之所以研究虛擬財產的法律性質,在於如何更好地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現實中基於虛擬財產的各種糾紛,更好地保護相關利益主體的利益。可以說,解決糾紛的目的是現實的需要,也是我們研究虛擬財產性質的動力。
2.虛擬財產的技術局限性。在物理概念上,虛擬財產是存在於網絡遊戲服務器上,由遊戲編程程序呈現的電子數據,必然受到技術上的限制。
3.定期和非定期。就依附於虛擬財產的載體而言,虛擬財產是特定網絡遊戲的組成部分,它是獨立存在的。網絡服務的持續時間決定了虛擬財產的持續時間。但是這個現實期限的存在並不能否定虛擬財產的財產屬性,因為我們是在虛擬環境中定義虛擬財產的,網絡遊戲玩家在虛擬世界中享有的虛擬財產是無限的。壹款遊戲本身的沒落和退出,並不是遊戲中虛擬財產的終結,而只是壹種服務的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