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詐騙是我們目前遇到的比較多的案件。詐騙立案後多久才有結果,法律上沒有統壹規定,要看實際涉及的復雜程度。如果因為詐騙而需要追究關於詐騙的違法事實的處罰,法律上對詐騙的處罰需要根據不同情況來確定。立案後發現違法事實輕微的,可以不起訴追究法律責任,但司法機關應當在規定的結論期限內作出判決。欺詐案件立案後,它將有權開展下壹步調查。至於需要多長時間,壹般情況下,立案後就會開始調查。無論是取證還是請求外地公安機關配合,都需要有立案材料。至於需要多久才能得到消息,破案,那就無法預料了。畢竟詐騙案件有很多特殊性和復雜性,有些還涉及海外。而且詐騙案件的偵查需要多個部門的配合,警方無法保證多久破案,多久出結果。壹般來說,從逮捕到審理詐騙案,大約需要三個月的時間。所有案件從批捕到審理的時間是統壹的,但是審查起訴的時間會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和復雜程度有所延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五十六條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審結的,經上壹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
第壹百五十七條因特殊原因,在較長時期內不適宜提交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NPC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