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為什麽古法又叫“三尺法”

為什麽古法又叫“三尺法”

古人把法律條文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所以法律又叫“三尺法”,簡稱“三尺法”。

史記(122)涼官杜周傳(3153)頁:“周為廷尉,擅候(偵察;間諜)。想在世界上擠(排擠)的人被困住(陷害);天下欲解者,久問之,而微(待查)見(xiàn“現”)(暗訪揭示之)其怨。客已問周曰:‘君為天帝,不從三尺法,而只以人之意為獄。“這個囚犯這麽可靠嗎?”周玥:“三英尺外?前大師寫(寫)為法,後大師寫(舒舒,分段陳述)為令,當其(黨黨,適)為法!" "

漢武帝時期,杜周擔任廷尉(掌管監牢的九大臣之壹)。他的統治大多模仿張湯,善於刺探皇帝的意圖。皇帝要排除,杜周就順勢陷害;如果皇帝想原諒,杜周就把他關在牢裏很長時間,還偷偷去看望他,向他吐露冤情。民眾中有人批評杜周說:“妳替天子秉公判案,不按照三尺竹簡上寫的法律辦事,卻專門按照君主的意願辦案。司法官員也是這樣嗎?”杜周說:“寫在三尺竹簡上的法是怎麽產生的?以前只有君主認為正確時才制定成法,後來君主認為正確時才記錄成法。適合當時的情況是正確的。為什麽要用過去的法律?”

  • 上一篇:網絡詐騙案多久會有結果?
  • 下一篇:18中國稅收立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