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被害人通常不必親自出庭,因為這類案件多為公訴案件,以人民檢察院和犯罪嫌疑人為主要當事人;即使是自訴案件,被告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在互聯網法院,當事人壹般不需要出庭,因為從案件受理到判決的所有訴訟環節都要在網上完成。此外,現在很多地方法院都實行了網上立案,當事人可以通過網絡提交材料,不用親自去法院。
在線訴訟的優勢:
1,節省時間: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參與訴訟活動,無需去法院,大大節省了往返法院的時間;
2.方便快捷:通過網絡訴訟平臺提交材料和證據,簡化了訴訟流程,提高了辦案效率;
3.成本降低:減少了交通、住宿等相關費用,尤其是對於長途黨來說,經濟負擔大大減輕;
4.提高透明度:網上訴訟全過程可錄音回放,增加了訴訟活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5.加強監督:網上訴訟便於監督機構和社會公眾對法院工作的監督,有助於提高司法公正。
綜上所述,網上訴訟人不需要去現場。無論是刑事案件還是自訴案件,被害人和被告人都可以通過代理人或者網上完成所有訴訟環節,甚至可以通過網絡提交材料,網上立案。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網上訴訟規則
第三十九條
明確了網上訴訟的法律效力、基本原則和適用條件,涵蓋網上立案、調解、證據交換、審理、量刑、送達等訴訟環節。首次從司法解釋層面構建了壹個體系完整、方向明確、切實可用的網上訴訟規則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