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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違約的承擔方式

法律分析:警告。預警是指近壹個月內,乘客首次使用打車軟件進行網上打車時,打車軟件平臺向乘客打車移動平臺發送的預警提示。例如,滴滴打車軟件平臺公司在免費搭車運營模式中規定,乘客近壹個月內在網絡打車預約服務中違約壹次且在打車軟件平臺上的個人信用等級大於等於70分,可被警告。暫時禁止使用。暫時禁止使用,是指乘客在違約後的壹定時間內,承擔暫時禁止使用某款打車應用軟件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不良後果。同時,這種禁止的期限由旅客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可獲得的利益、違約次數以及是否有免責事由決定。滴滴方面規定,違約乘客壹次禁止三天,壹次禁止壹個月。永久頭銜。永久封號是指乘客在打車軟件平臺註冊的用戶號,在乘客違約次數超過壹定範圍後會被封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壹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或者利息,或者未履行其他貨幣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反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履行合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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