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競技駕駛,情節惡劣;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定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 * *公眾安全的。
危險駕駛罪包括:
1,駕駛汽車上路,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 mg/100 ml以上,屬於醉酒駕駛。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前款規定的道路和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二、醉酒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壹)造成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交通事故發生後逃逸,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65438±000毫升;
(3)在高速公路、快速路行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