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人身攻擊的追訴期限為三年。微博本身就是壹個相對自由的言論和情感表達空間。是否涉及違法,以構成侮辱或者誹謗為前提。而且人身攻擊如果是基於對事實的描述或者觀點的表達,也不壹定構成犯罪。但如果他們捏造事實,構成名譽侵權,可以發律師函警告或者提起訴訟。人身攻擊是指公開使用暴力侮辱他人人格或者捏造、散布壹些虛構事實或者以其他方式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人身攻擊主要是對他人良好名譽和人格尊嚴的侵害,使被攻擊人遭受心理或精神上的壓力和痛苦。這種行為在法律上稱為侵害名譽權,當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債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債務人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衍生問題:
人身攻擊和侮辱可以定罪嗎?人身攻擊、侮辱情節嚴重的,可以定罪認定構成侮辱罪。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手段惡劣,後果嚴重,如當眾撕扯被害人衣服;給受害者臉上抹黑,掛破鞋,戴綠帽拖街示眾等惡劣行為。人身攻擊主要是對他人良好名譽和人格尊嚴的侵害,使被攻擊人遭受心理或精神上的壓力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