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可以二次分包嗎?
1,不是,建設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承包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但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除外,必須經建設單位同意。
2、施工總承包,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完成。
3.建設工程的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總承包合同對施工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應當就分包工程向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承包違法行為認定和查處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違法分包: (壹)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給個人的;(二)總承包單位或者專業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的;(三)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施工總承包範圍內的工程主體結構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但鋼結構工程除外;(四)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的非勞動操作部分進行分包的;(五)專業作業承包商將承包的服務進行分包的;(6)專業作業承包人除收取人工作業費外,還收取主要建築材料、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和主要周轉材料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