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機動車數量限制是違反禁止通行標誌的行為。處罰是扣3分,200元罰款20元,通常是罰款100元。對於確實忘記限行日且無意駛出的車輛,駕駛員在接受處罰後,可在3小時內駛出限行區域,駛至最近的停車場或返回起點,無需擔心再次被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型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與公共道路交通活動直接相關的決定,應當事先向社會公布。
二、車輛限行期間違章如何處罰?
機動車違反限行規定,在限行時間或者區域內行駛的,執勤民警將依法予以處罰,並告知被處罰人立即將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停車泊位或者駛出限行區域。駕駛人未按要求停止違法行為並在規定時間內繼續違法駕駛的,被發現後將繼續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