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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條法律反對禁止自帶酒水?

禁止自帶酒水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不得自帶酒水”、“加收開瓶費和服務費”等要求屬於餐飲行業制定的格式條款,不合理限制消費者的權利,其內容無效。“禁止自帶酒水”是餐飲行業的規定,不公平不合理。

禁止自帶酒水。“禁止自帶酒水”、“包間最低消費”,這些餐飲業的“規定”在2013年底被北京市工商局認定為“霸王條款”,遭到中國烹飪協會、中國旅遊飯店協會等行業協會和部分餐飲企業的抵制。

餐飲主要有兩個概念:壹是餐飲,二是指提供餐飲以滿足食客飲食需求,從而獲得相應服務收入的行業或機構。由於不同地區、不同文化的人的飲食習慣和口味不同,世界各地的餐廳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餐飲市場將進入品牌消費時代,中國餐飲業將以16%的增速繼續在擴大消費、促進就業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餐飲業的壹般支出項目是租金、稅金、人工、材料、能源和雜項。餐飲店許可由三證合壹改為壹證合壹。所謂三證,就是餐飲服務許可證、環保許可證、消防許可證。三證辦理完畢,就可以向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壹種商品或者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壹種服務。

消費者在選擇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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