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物業糾紛的,無物業糾紛的,訴訟費為每件50元;
2.有婚姻糾紛,無財產糾紛的,每件交納訴訟費50元至300元;
3.如果是勞動爭議,沒有財產糾紛,訴訟費每件10元;
4.案件受理費按照登記載明的請求數額繳納。
起訴的基本過程如下: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申請立案,當事人準備證據;
2.法院將送達開庭公告,並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
3.開庭當天,攜帶全部材料到法庭進行舉證和辯論,發表意見;法院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合議庭進行判決;
4.等待法院的判決和執行。
綜上所述,將根據案件的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來決定。,但具體需要和律師協商。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壹)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繳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的部分,按2.5%繳納;
3.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繳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繳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654.38+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支付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