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處以罰款。
3.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壹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勞動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4、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防護設施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停產整頓;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造成重大事故和職工生命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勞動法律責任按責任性質可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壹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