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章停車三種罰款如下:
(1)交警貼的告知單叫違法停車告知單。罰單上會註明車牌號、顏色、種類、違章時間和地點,還有執勤民警的姓名或警告號。
(2)協管員張貼的通知是提醒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這種罰單起到警示作用,也會向交警舉報。是否處罰要看具體情況;
(3)城管張貼的告知書,叫城管行政違法停車告知單。這種罰單壹般是在占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時候貼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如難以移動,應連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采取在來車方向設置警示標誌等措施,擴大警示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輛應當停放在規定的地點。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劃定的停車泊位除外。
道路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五十九條
非機動車應當停放在規定的地點。沒有停車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二、違章停車的罰單怎麽處理?
對違章停車的處罰按以下方式處理:
1.現場辦理:收到罰單後3日內,持駕駛證、行駛證、現金或銀行卡到當地行政大廳或交警大隊辦理罰款繳納業務;
2、網上辦理,很多城市都有網上派出所業務,進去後可以用銀行卡支付;
3.違章停車不會被扣分。壹般會罰款200元。但車票上的日期要看清楚,不能延誤日期,以免產生滯納金,增加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