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止停車區停車無論多長時間都是違法的;在壹些可以臨時停車的路段,最長停留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但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如果被電子警察抓拍,停留時間超過5分鐘,大多會被處罰違法停車。此外,超時停車、逆向停車、車輛退出等。也是違法停車行為。根據違規行為的不同,罰款金額也不同,壹般在20元到200元之間。沒有停車標誌或指示牌,如果停車行為將被罰款200元。
違法停車的處罰措施:
1,在市區停車,或者未及時離開這種違法停車情況,只罰款200元不扣分;
2.無故在高速公路上停車,或者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停車,將扣6分,罰款200元;
3、違法停車是違反禁令標誌、警告標誌、禁止標線、警告標線指示的,壹般扣2分。
綜上,違規不能超過5分鐘。當車輛進入禁止停車區域時,電子攝像頭會拍照。如果車輛在5分鐘內離開,之前拍攝的照片會自動刪除。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三條
違反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機動車被拖走的,現場交通警察應當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固定違法事實和證據。